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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关于做好网络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0-02-03|浏览人次:36947

各学院(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关于做好网络教学预案的通知》安排,学校拟基本按照原定教学计划,通过网络平台开展教学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0年2月10日(周一)起,根据前期通知要求和准备,基本按照原定教学计划安排(课表等),主要通过相应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教学工作。
    2.组织各门课程主讲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充分利用好网络教学平台(以报备到学校网络平台为主)开展网络授课。主讲教师要充分做好网络教学的准备工作,课前做好导学方案,发布教学内容;课中组织好远程教学,管控好网络课堂;课后做好作业布置、讨论及在线答疑等工作,并做好学生考勤与课程过程考核工作。
    3.组织学生进入相应网络平台进行网络课堂学习,与课程主讲教师有效进行教学对接。开课前通过QQ群、微信群建立起主讲教师与学生的联系,及时将学生信息导入相应的网络平台,及时指导每一位学生进入相应平台学习,确保一个不能少。文理基础课程的对接由开课单位在教务处的协调下,请学生所在学院配合完成相关学生学习群的组建及与学生联系和通知工作。此项工作须于2月9日中午12:00之前完成。教务处联络员将跟踪落实情况。
    4.做好网络教学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各学院(部)要成立以院长(主任)牵头的网络教学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等作为小组成员,加强领导、科学分工,严抓落实。开课前,确保每位主讲教师充分做好网络教学备课,督促主讲教师进入教务处与平台方建立的3个教学指导与咨询群进行学习,审核主讲教师使用其他平台是否具有过程管理的功能。开课前,确保每一位学生手中有课表,了解每门课程平台的使用并试用;开课中,学院网络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以管理员身份进入各网络教学平台,做好网络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课后,各学院(部)要以课堂(2学时或4学时)为单位,每天统计好学生到课率、教师讲授情况及网络课堂教学效果反馈,于当日晚18:00前报教务处联络员。
    5.做好教学计划调整的备案与安排工作。对于部分不适合开展网络教学的实践类课程(包括实验、实习、实训、体育课等),各学院(部)要在2月8日上报网络教学计划时一并报备,并做好相关预案,确保每个班级网络教学周总学时不少于原教学计划的80%。
    6.开展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创作的远程指导工作。各学院要组织好各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创作任务进度表安排,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确保任务不减、进度不慢、质量不降。各学院每周统计指导教师远程指导情况,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网络教学工作,确保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教学管理不放松、教学质量不下降。教务处将协同、指导各学院(部)做好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对主讲教师在网络教学中不遵守教学纪律的,将严格按照学校教学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对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将严格按照学校学生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教务处和各学院(部)将对网络教学效果好的课程,优先推荐作为校级一流课程予以立项建设。


教务处
2020年2月3日